隨筆雜文

我辦臺灣文藝及對臺灣文學獎的感想   

作者:吳濁流

  回想在我要辦臺灣文藝的當初,我的親屬不消說,連同學鍾壬壽君也不贊成,他說:辦文藝雜誌有責任,還要賠本,這又何苦呢。他看到我不聽他的勸說時,還加重地說,你的病稍癒豈不影響你的健康嗎?因為我前年遭了一場大病,險失一命,在病床中想,人的生死全然不能自主,有生之時,想要做的事,就應該做做看,做不來再說。於是我就這樣定了主意。不過在此之前,必須要先解決兩件事:第一、兩個女兒的出嫁,第二要整理舊稿付之出版,所以我把這兩件事,在一年之中就做完。在濁流千草集及瘡疤集出版以後,我就著手籌辦雜誌。因為我的文學,是三十七歲才投稿而開始進入文學迷途,若無臺灣新文學雜誌,斷無踏入文學之門。可惜臺灣新文學雜誌僅刊一年有餘,該雜誌休刊,我的文學也放棄了。以後做文化部記者才又復活,記者一退休,因為沒有地方可以發表,隨之文學的熱血,也漸冷卻,其後僅在寂寞無奈時,寫來消遣而已。因之也欠熱情,也欠熱血。我想到此不覺慄然,山河雖復,文學還是與日據時代一樣,還沒有充足園地可以發表。致使青年作家,無有所為。所以,不顧身輕力薄毅然創辦臺灣文藝供與青年作家耕耘。

  我想,社會像桑園一樣,要新的力量來維持,到了冬天,老枝刈了,待春天到來發出新芽來替舊,文藝界也是一樣,一定要培養青年為主力,才有進步,我們文藝界長期滯在五四時代,不能進展,其原因雖多,可是老一輩的作家,視自己之作品為奇珍,拚命宣傳,互相捧場不許青年人插足,以爭雞栖王為榮。文教當局也無進步的政策來鼓勵,雖有文藝獎金之設,都是錦上添花,這樣作風,文化變為沙灘也可以說是當然的。

  試觀我們古代的情形就不然了。例如王勃在童年,參加滕王閣的盛宴,那樣的場面,閻都督本來有意安排給女婿一展才華,不料假裝謙讓,請來賓作序的時候王勃慨然領命,當時王勃年僅十四歲,是一個區區童子,竟留下千載名文,若是現下,夢想也不可能的。我想,唐代之盛,亦由如此作風而興的。現在不但文藝界不重視青年。連體育界亦是,人家獎勵體育,由國民學校開始,我國不然,在中學還不重視,大學畢業後,才覺得有運動的必要,拼命練習,到有資格出席世運時,年齡已過體力極限,難免心有餘力不足,吃鴨蛋也是理之當然,文藝界更是奇觀,倚老賣老,至於文藝獎,新人豈敢夢想呢?兼之民間很少文學獎。我想,臺灣文學獎此時此地極有必要的,所以有此必要就要做,至於存續幾久我也不知,像司儀一樣,譬如去高雄為目的,臺北出發了,我就指向萬華,其次,板橋、樹林,至於可否到目地,我不曉得,到何處停頓,我也不能予料的,只是注視目前邁進而已。第五號出版了,就努力第六號。臺灣文學獎也是一樣,現在僅努力第一回獎,至於第二回號,如大家視為有繼續的必要,諒必像第一回一樣,就有人慷慨援助的吧?

(民國五十四年一月登於臺灣文藝第二卷第六期)